2004年6月29日星期二

迷迭日志(四十六)

le 29 juin 2004

和Ben一起逛街。
买了绿色的nike波鞋,绿色的意大利语教材,绿色的柯林斯意英英意字典。
去550café喝cappuccino。

Beney给我买下意大利语教材和字典,然后说我学疯了。
我指着第一课的课文,说不看解释我就能看懂(自己也觉得在信口开河),一句一句翻译给他听。果然,意大利语的生词几乎和西语一模一样,不象西语的就象法语。
课后的语法解释是这样的:“这是多么令人雀跃的消息:意大利语只有两种性,阴性和阳性。”两个人都笑,或许是西语有3种性,相比之下不是那么可喜的事情。

记得以前在国泰看《嫁个有钱人》,意大利米兰真是令人神往的地方,那么艺术,那么罗曼,那么遥远。Beney当时就决定学italian。我也想学,原因是在马路上看到o或a结尾的词语从来分不清是西语还是意大利语,我只能认出法语,英语,汉语,偶尔能辩出德语,有许多七七八八的辅音连在一起。

到家热极。洗完澡什么都不想吃。爸爸要我把我前天买的快过期的面包吃掉。
我只吃掉一半面包,接下来就只有接纳H2O的能力了。

Beney说我只喝溶液,咖啡,热巧克力,橙汁...
我只有在半夜打字的时候,喝纯净水,很多,不吃零食。

我觉得有点累。昨天办完护照,很快回家。入学通知书到现在还没寄来。qiqi说这是因为法国人蜗牛吃多了,办起事来特别磨蹭。
每天都必须看些书,学点东西,才觉得安全和快乐,如果还能喝杯espresso,那就是完美了。

我要不中断地,写下每一篇可写的日志。这样,明年的今天,我就知道今年的今天我在做什么了。多年后的今天,知道多年前的今天,old golden days。

最近总是转过身的功夫,就忘记自己该做的事情。先在这里记下明天可能被遗忘的事情。
1。洗衣服
2。洗球鞋
3。整理法语材料

2004年6月28日星期一

迷迭日志(四十五)

le 27 juin 2004

早晨11点,被电话吵醒。嫂嫂约我去逛正大广场。
匆匆忙忙起床,出门,乘780。
到姨妈家,姐姐姐夫哥哥嫂嫂都聚齐了。于是坐车去陆家嘴。

在正大的esprit/edc作橱窗购物。姐姐试衣服,哥哥试手表。
又想在esprit买伞买包。
又看上了hush puppies的鞋子和2%的裤和裙。好在没有带钱出门。欲望就渐渐熄灭了。
哥哥给我买了2个ichido的面包和一袋watson's鱼丝。坐在旁边看嫂嫂试鞋子。一双粉色的小皮鞋配蓝色的裙子非常可爱。

傍晚的时候,姐姐建议去阿拉木汗吃新疆菜。
点5个菜,放满了整个10人座的桌子。炒烤肉,大盘鸡,馕烤肉,西湖牛肉羹,拔丝香蕉外加6份肉串。其中,炒烤肉很对胃口,一来我肉食主义,二来我喜欢味重的食物。馕烤肉里的馕被煎过,很香。拔丝香蕉是我吃过的最新鲜原味的热冰激凌。
店外面有个卖香辣小龙虾的摊子,3大桶辣椒在汤里沸腾翻滚,小龙虾一框一框地被倒进去。顾客们捧着一个长方的大铁盘子,每个人至少要2斤。然后买些冰镇饮料,葱烤螺蛳之类的配菜坐在露天桌椅上小酌。

吃了很多肉,难消化。从姨妈家走回来。到家极累。昏昏睡去。
半夜醒过来。神清气爽。难再入眠。
学习日志没写,觉得一天不完整,起床打理后花园。

2004年6月26日星期六

迷迭日志(四十四)

le 26 juin 2004

这两天,一直在家。学习西班牙语,做动词变位。
自学课本里,选了2段非常喜欢的小对话,都和食物有关。一篇与咖啡相关,一篇关于瓦伦西亚菜饭。10几个动词全部抄下来,查动词变位,一遍遍地练习,自己总结出规则以后,再看书里的principles,体会更深。生词都和食物有关,都极喜欢。

学完瓦伦西亚菜饭,我想起普罗旺斯鱼汤。
关于鱼汤,有个小故事。马塞的渔民出海捕鱼时,妻子习惯于把这两天卖剩的杂碎鱼虾煮在一锅等丈夫回来喝。后来,渐渐成了马塞美食的象征。里面有红色的小龙虾,黑色的蛤蜊壳和白色的碎鱼肉。我当时看了这个鱼汤的介绍,晚上无心睡眠,怎么想怎么鲜。

瓦伦西亚菜饭和普罗旺斯鱼汤有异曲同工之处,都是各类鲜味美食的大杂烩,色香味俱全,富有营养。以后在咖啡店加一个供餐区,专卖瓦伦西亚菜饭和普罗旺斯鱼汤。

下面贴上文介绍的两篇小对话。(看了以后千万不要放任食欲。)

西语课本P66

-你想吃早餐吗?
-是的,谢谢。我们在哪儿吃?
-在食堂。您想吃点什么?
-加奶的咖啡和面包黄油。
-你的咖啡里要放许多糖吗?
-不,我喜欢不加糖的咖啡,或放很少糖的咖啡。
-您的咖啡里要放许多奶吗?
-不要许多奶,我愿意喝浓咖啡。不过晚上我愿意喝淡一点的咖啡,不喝浓的。
-这是您的咖啡,这碟子里是黄油。
-咖啡凉了。我不喜欢凉咖啡。咖啡应该是热的。
-如果您要果酱,在这个盘子里。
-谢谢,我喜欢黄油胜过果酱。这黄油非常好。

-¿Quiere usted desayunar?
-Sí,gracias.¿Dónde tomamos el desayuno?
-En el comedor.¿Qué quiere usted tomar?
-Café con leche y un panecillo con mantequilla.
-¿Quiere usted mucho azúcar en el café?
-No.Me gusta el café sin azúcar,o con muy poco.
-¿Quiere mucha leche en el café?
-No.Prefiero el café fuerte.Pero prefiero el café flojo al café fuerte por la noche.
-Aquí está su taza de café,y en este plato la mantequilla.
-El café está frío.No me gusta el café frío.El café debe estar caliente.
-Si quiere usted mermelada,está en este platillo.
-Gracias,prefiero la mantequilla a la mermelada. Esta mermelada es muy buena.

西语课本P58-59

-你知道几样西班牙食品吗?
-是的,知道几种。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瓦伦西亚菜饭。
-那是什么样的呢?
-菜饭里的米用盐,辣椒,番红花和蒜做调料。米里有鸡,蛤蜊,虾,龙虾和贻贝(淡菜)。另外还放有豌豆,洋蓟和辣椒。
-那么,菜饭有很多种颜色了?
-是的,米的黄色,豌豆的绿色,辣椒的红色和贻贝壳的黑色。
-总之,它有喜庆的样子。

-¿Conoces alguna comida española?
-Sí,conozco varias. De ellas me guasta más la paella valenciana.
-¿Cómo es?
-La paella lleva arroz condimentado con sal,pimienta,azafrán y ajo. Al arroz se añaden pollo,almejasm,camarones,langosta y mejillones. Encima se ponen unos guisantes,alcachofas y pimientos.
-¿La paella tiene muchos colores?
-Sí,el amarillo del arroz,el verde de los guisantes,el rojo del pimiento y el negro de las conchas de los mejilloes.
-En fin,tiene un aspecto festivo.

2004年6月23日星期三

迷迭日志(四十三)

le 23 juin 2004

14个小时的睡眠。
起床,腿很无力。不知该吃什么。
下一碗上汤排骨面,加一个鸡蛋。面煮得有点烂。好在刚起床的时候味觉很迟钝。
看了一会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看不下去,换本《朝花夕拾》,看到《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和《藤野先生》,觉得中学语文课本的选文很有见地。每次看《祝福》,觉得特别有过年的气氛。最爱他的《故事新编》,鲁迅的幽默登峰造极。高中的时候在图书馆借到《野草》《坟》如获至宝,全部手抄在笔记本里。高考后的奖励是一箱子《鲁迅全编》,全都是栗色的缎子封面,里面芯子和新买日记本的用张一模一样。总算有过热爱的东西,总算是极快乐过的。当时不自知,现在想起来极珍贵。

最喜欢的写家是张爱玲。字字玑珠。她的一套四本全集看了又看,心里几乎可以背出来。除了曹雪芹,说起文字和趣味,我以为无出其右者。
余秋雨是曾经喜欢,现在不喜欢的。《千年一叹》值得看。
后来因为喜欢张爱玲的缘故,有意看了许多苏青的作品。文字和趣味都是上乘,但不及张爱玲。
安妮宝贝是个特殊的作者。她写许多人想说想写的话,写得比谁都确切。她把《七月和安生》的故事一写再写,喋喋不休,我看过《二三事》以后,对她失去兴趣。许多人写日志或者留言,最末总是插上一句安妮宝贝的话,很可笑。说起蔷薇花开,张口就是“那如同一场盛大的演出”,聊天,打电话就说“那是一场倾诉”,形容自己的时候是“一条潜伏在海底的鱼,冷暖自知”云云。以后在咖啡店留言,大可不必照搬。
我是博览而不博爱的人。

打开电视,都是肥皂剧。
洗澡,吃饭。
写日记。

看到柠檬的最新日志,说最近关门,留言的功能也取消了。香槟,橘子的日志更新很慢。心里不是滋味。

迷迭日志(四十二)

le 22 juin 2004

早晨8:30毕业典礼。听致辞。无所事事。

中午吃免费的毕业午餐,一大盒菜,时鲜的河虾,大排骨,炒素,杠豆,和佩佩小na坐着3个相邻的位置,不说话,只是吃。

下午办离校手续,一个部门一个部门地敲章,退了从前寝室的钥匙,桌子,床,食堂的饭卡,还清所有的书,还不出的东西赔了些钱。在办团员证的地方耗了1小时,退金龙卡也将近一个小时。
买了3瓶饮料,不停地喝水,不停地出汗。
15点敲完所有的图章,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专业副修证书和一枚豪华的纪念币。

然后出校门,穿过西体育会路,穿过财大,到神奇照相馆拍护照照片。
上了浓妆。摄影师不停地调节3个灯罩的位置并提出各种要求,“头稍右转!”“微笑!”“不要抿嘴笑!”“左嘴角往上一点!”“右肩稍往下!”“头抬高点!”前一天失眠,只睡了2小时,反应迟钝,而且微笑的尺度很难把握,我觉得自己拍了特别长的时间,后面的女生时有埋怨,小声嘀咕,“怎么她拍那么长时间!”“人家上镜呀!”后者有意提着嗓门,我顿了顿,继续微笑。

拍完照,我很累。用肥皂洗脸。粉卸不掉。

走出照相馆,还有阳光,路上树影班驳。这是我最后一次在曾经住过的小区无所事事,看人间烟火了罢。
我从宿舍搬走以后,一直没再去广灵二路。新开了很多店。一家一家地推门进去逛。
有家小店特别冷清。东西略贵,木头的玩偶兔子和布艺天使与长乐路的千棵数类似。兼卖各类挂饰。挑了2对扎头发的玻璃小球,1对粉红泥小鱼发夹,一个pucca零钱袋子。

在上农新村车站,用剩下的2块零钱坐旅游10号线。
到福州路外文书店跳下车。

不想回家。有点饿却没有食欲。下午站得腿酸。
走到思考乐书局下面的咖啡店,要杯mocha,烫的。带去2楼喝。
陷在沙发里看中午买的《万象》。倦意阵阵。文字的形状进入眼睛,却不知道意思。快睡着的时候,听到有人在叫我,是咖啡店的店员,赠饮小杯草莓星冰乐。
揉醒眼睛,喝完所有的咖啡。走出咖啡店。

香港名店街和迪美是必经之路。
Ebase又有新的活动,加25元送的围巾比去年的漂亮,持vip卡的会员买二送一。钱包里有卡,但是没钱。

我逛了很久罢。象是第一次来的样子,每一个店都走进去看一看。
Esprit的打折店里人满为患。Only出了几件很淑女的绸缎上衣。Etam长年累月地打折。百草堂里的记事本,牛皮封面,再生纸的芯子,有一千一万个理由吸引所有的人。新开的家居小店很家居,只是它的西班牙语名字casa bonito性数配合写错了。

开不下去的店一家一家地关门,自会有新的顾主来租店,装修,开张。班尼路永远都是赢家,走大众路线,多元化路线,它的baleno,ebase,bambini,s&k...分布在名店街的各个角落里。

卖十字绣,琉璃珠的小店都消失了。廉价的ex*life也被搬走了。一些不见经传的小店,开张只是在等待关门。

迪美很少改变。店主多是中年妇女,笑容精明。夏天的衣服卖不掉就收起来明年夏天再卖。冬衣亦然。黄梅雨季,该长霉菌的自然也就长了。鸭绒大衣放久了也就不暖和了。主人把穿过的衣服洗干净又登堂上店。这些自然只有店主自己知道。

旧墙被打穿,新店一爿一爿开出来。倒都是有特色的。走的多数是only和jack&jones的路线。也有几爿银店,女主人拿着擦银布整天地擦拭黑了暗了的首饰。等全部擦完以后,最先的那些耳丁戒指链子又黑了,这或许是件好事,使人整天忙碌。许多名品店都对店员有要求,没事也不可以停下来,要么擦橱窗,擦桌子,要么整理货架,永远都要给顾客忙碌的假象。

吉蒂屋里很冷清。周一到周四生意多少清淡些。杵在货架前的售货员显得特别多。
突然买那么多发夹,出乎自己的意料。拣了一个粉色小鱼的透明发夹,比先前的大,贵出许多。特价的小发饰都装在糖果瓶里,我打开盖子,取出一枚发卡,粘满银蓝的闪粉。海报上夹了许多饰物,我顺手取下一枚绿色甲虫放进购物篮。还添了一包粉色小女王扎头绳。
说来奇怪,独自逛街本不是有趣味的事情,变成文字以后,却另有一番味道。买零碎物品是最容易有成就感的,花100块钱可以买上许许多多。相比之下,买数码产品就很令人头疼。少说数千,多至上万,瞬间就没了,换来几块金属,玻璃,硅之类的东西。rainbow说,买DC之前他花了一年时间观察市场和商品。

坐在780上,我把发卡都放进pucca小袋里,宝贝似地拽在手里。后来睡着了,吹着夏日傍晚的暖风。
21:00到家。洗澡的力气都没有。关了手机睡觉。

2004年6月20日星期日

迷迭日志(四十一)

有时候看客人的留言,我莫名感动。
写自己心里的东西,给陌生人看,他们居然会回应我,甚至代我写出心里的文字。

天越来越热,我开始深居简出。脸却被窗子外照进来的阳光晒得黝黑。一天又一天,双脚碰不到地球的表面,呼吸着三楼闷热的空气。晚上,空气变凉,但是得不到十分的安静,杨高南路上来往的车辆带来一路呼啸的灰尘。我小心翼翼地坐在桌前打字,换鞋,去洗手间,开冰箱取橙汁,轻轻地念新学会的西语。
音乐开得很轻,白炽灯光线昏沉。铅笔的石墨柔滑细腻,白纸上的灰色水印是一缕咖啡的香气,依依袅袅。
这样的时候,我心里平静,不知道何为快乐,无须知道。这样的时候,我可以忘记自己的任性,对友情的冷漠,对物质的迫切。

有些感情和有些物质一样,食之无味,弃之可惜。有人什么都想要,食之无味的东西也要。有人丢开一切,弃之可惜的东西也一起打包扔掉,包袱里有可以利用的感情,可以再多嚼一次的烂甘蔗。我一直是后者。
如果,朋友的眼睛不如矿泉水清澈,付出的感情温度不超过一杯cappuccino,那么,我就直接走进超市,要矿泉水,走进咖啡店,乘热喝掉一杯意大利花式咖啡。物质的好处就在这里,evian或sparkling,cappuccino或machiato,随意挑选,且,物质从不计较。当然,如果,如果有一个人,眼神明亮清澈,情感真挚热忱,我想我是不会拒绝的,惟恐自己的付出配不上自己的获取。

2004年6月19日星期六

迷迭日志(四十)

妈妈说,今年夏天不再为我洗衣服。

今天起床,把一大堆衣服扔进洗衣机里,滚筒发出忙碌的放水和洗涤声。
我拿出经济班的书来复习。

饭后上网。
Beney回家了。聊了一会。
今天有很多人开我窗,我已经很久没有同时和5,6个人键盘对话。应付对我来说是很难的事情,但也是我已经学会的。只有Beney,同时挂着,聊聊断断,随便得很。小鱼儿总在很晚的时候跑上来开我窗,说要打纸牌或玩珠宝奇侠,relax一下,并以利诱要求我在周末为她祈祷。

和Beney打完电话,怎么都睡不着。索性起来看西班牙语自学课本,倒也长进不少。
然后又折腾着打开电脑,上后花园写学习日志。回咖啡店看到菜菜的留言,回复,觉得以后相处要么更假,要么更难堪。

在迷迭日志里,写的都是我个人的真实生活和真实感受。绝不把橙红写成柳绿。

2004年6月18日星期五

迷迭日志(三十九)

今天过得很艰难。在家一周,更无法容忍外界的种种。

清晨起床有点冷,穿着长衣长裤出门。

挤车很累,后面的外地女人紧紧贴着我,把手棱在我背脊上,骨头把我的背枕得生疼,跟她讲只装没听见,真希望自己有点权势,反过身去给她两个大耳刮子!
我下车的时候一身汗,心生厌恶。

上了217,心情稍好。
常日里坐车,总觉得站着的姑娘们看上去特别有味道,有点点不屑座位的清高,穿着松松垮垮的T恤和很显身材的绿布裤子,有时纤细的手腕上佩带一根可爱的小手链,盘着小髻,淡淡的眼影,怎么看都心生爱慕。今天自己站着,也欣欣然,终于可以做一回站着的姑娘,接受诸位坐客的欣羡,更觉身上棉恤的舒适,小背包的随意,羞花戒指的闪动。我终究是没有做站客的潜质,旁边的乘客站起来下车,我立即就失了那么一点点清高,高高兴兴地坐了下去。

到学校。

一些琐碎的表格,必须要填。阴霾的集体照,必须要取。
发毕业生登记表的时候,偏偏没发给我。na和佩佩都是看见的。问发表人却说一张也没了。跑去问辅导员(下称其为shit)要,shit面无人色,说一张也没了,还讽刺地朝我笑笑,那么阴损的笑是她的招牌,莫名其妙,这又不是我的过失,这时候我又恨不得嫁作官吏妇,弄点小权势,给shit两个耳刮子!我冷头冷脸在那里站了半天,半抢半骂地要来一张。如果实在不给,我就不要了。我还真不稀罕从上fuck外毕业呢!只是在毕业前夕又有一次这样无聊的经历,我觉得气愤而难堪。
但是,被四年来无数的气愤和难堪支撑着,很快也就平复了。

一出校门我就把那张阴霾的集体照放在桥沿上,随风吹进黑色的污水里~

学士服也不借,不拍。路还长着呢,等master毕业的时候想拍多少拍多少。
照片对于我没有多大的意义。或许是因为我太年轻,体会不到回忆对于年老的迫切。但是,丑陋的回忆,免了才好。
好看的照片自然都留着,等老了孤芳自赏。

中午吃牛肉面。又涨价了!就这么几天功夫又涨价了,连这几天都不放过我们,还想捞一票,真tnnd不象话!

补交书费。

吃完午饭,12点。有7个小时的时间需要消磨。等着吃晚上的免费的一定要去的分手饭。

遇到和我一样需要消磨时间的na,

一起坐503去raffle's,中午没有了雨迹。这天又大着胆子热了起来。
要了杯冰镇本日咖啡,希望时间可以走得快一点。
在咖啡店磨蹭到下午2点,漫无目的地在raffle's里走。都是诱惑人的东西,不对称地排在铁艺架子上,不对称也是一种诱惑,是一场货架心理学的密谋。na情不自禁地看上一个意大利玻璃杯,一心一意地想把钱都花它身上,售货小姐总是客客气气地,告诉我们这个不卖!
A02又多出许多希奇古怪的东西,一盒6支装的香烟盒子里是一排以假乱真的香烟铅笔,底部写着i quit you tomorrow的烟缸,棒棒狗咬食状的卷笔刀,我要了一支截面为心形的红色铅笔,末端是白底红字love,一支木头和碳的组合卖那么贵只是因为它的造型和产地,回来一削,闻起来竟然有一股孜然炸鸡翅的味道,希奇无比,视其为异物,拿一个薄玻璃瓶子收藏削下的木花。

后来在香港名店街下面逛。这种消磨时间的逛使我厌烦。不逛又无处可去。5点的时候,两人都觉得饿了。心里美滋滋的,想着晚上可以多吃一点。

18:52到锦江之星,客满。吾和na被安置进一个包房,与数德语系男生同桌共餐。外面院长讲话什么都听不清楚,只有咀嚼鸭子的声音。德语系男生那么豪爽地喝酒,出乎意料,或许和德国产啤酒有点渊源。个个喝下无数液体面包。有人吐了3次,回来继续。
菜很好。为吃而吃。

20:30离席,22:30到家。

不太愉快的一天。
唯一让我愉快的还是那支宝贝铅笔,有孜然炸鸡翅的味道~

2004年6月17日星期四

迷迭日志(三十八)

天亮的时候睡下去。
下午两点起床。很久没有这样的生活。
3 p.m.吃早饭,Zidane问我是不是已经开始用法国的时间了。
4 p.m.吃晚饭。然后看cctv6的电影。
洗澡。
在msn和朋友聊会天。

然后打开我的神秘后花园学习西班牙语。今天蛮有成就感的。把前7天的学习内容复习了一遍,该默的生词都默了。然后又准备了明天的内容。

回到咖啡店,看到秋的留言。立即打开写字板编辑日志。

这就是今天醒着的10个小时做的事情。
一会早点睡觉,明天回学校填情况表,晚上吃毕业餐(俗称“散伙饭”,我不喜欢这个名字,太痞子了。)

2004年6月15日星期二

迷迭日志(三十七)

看Seven的日志,有些话说得真好,例如“总觉得旧的东西安全。并且可以随意蹂躏。所以偏爱。”

日志里有个心理测试,也兴冲冲地做了。如下:
“星期一出生的孩子,相貌很不错。星期二出生的孩子,充满喜乐。星期三出生的孩子,有很多的忧伤。星期四出生的孩子,要离开自己出生的地方很远。星期五出生的孩子,懂得爱和付出。星期六出生的孩子,要很努力的谋生。星期天出生的孩子,正直而有智慧,善良而又快乐。”

赶紧查日历。结果郁闷不已。就是那个我最害怕的结果,我是星期六出生的。要很努力的谋生。
再查Beney的,更加郁闷,他是星期日出生的,和我就差那么一天,占尽了所有的好处,什么正直,智慧,善良,快乐。
(一开始还以为他是星期一生的,我是星期日生的来,真是人不可貌相。)

昨天晚上到现在下了24小时的淅沥中雨。
早晨闹钟坏了,一不小心又睡到12点。内疚之心油然而生,昨天还在讲生命珍贵,今天又.......

下午看Grimm Tales。泡了两杯极浓的茶,一杯茉莉珍珠,一杯山查果。
4:50打开电视,看cctv 6的电影剧场,这个月放的都是巩利的电影,今天播《一代妖后》。我总有种小市民的心理,觉得在电视里看电影是免费的,有贪小利的快乐。

柠檬最近的连载很吸引我。朋友送我一套柠檬spa,沐浴的时候,清新的香气让我明白为什么柠檬喜欢柠檬。

asymm在博车路18461号开主题草本酒吧- Clove-Bar。最新的日志介绍白兰地,这是我最垂青的基酒。白兰地有浓郁的香味,在制作甜食、布丁、糕饼和冰淇淋时,加上一点就可增加美味,所有白兰地都可以调为各种混合饮料。
在咖啡里加些白兰地更好。皇家咖啡的制作过程是最好的证明:
1.用虹吸壶或摩卡壶煮出咖啡。
2.将方糖放在小茶匙上,倒入白兰地,以打火机点燃。
3.待方糖燃烧完毕后,将茶匙中的糖直接倒入咖啡中搅拌,即成。
在白兰地里隐隐燃烧的蓝色火焰融化方糖,为咖啡增添高贵气质,或许这就是皇家咖啡的来由。

我对于酒的认识,仅限于文字(红葡萄酒和朗姆酒除外)。据asymm的介绍,金酒(原料为杜松子),朗姆酒(原料为蔗糖)和特其拉酒(原料为芦荟)是凛冽的好酒。伏特加只有覆盆子和辣椒味的能以文字吸引我,尝试与咖啡的组合。

有人对我说,她什么都没,就是钱多,内心很自豪。
我对自己说,我什么都不多,就是字典多。买500元的原版Larousse和买包纸巾一样简单,家里的大字典不下20本,小字典更不计其数,棉花(衣物),字典和咖啡是我最愿意花钱的物质。

我的时钟走到哪里了?

一个blogger在日志里谈到stem cell。摘录如下:
Stem cell[干细胞]
Stem Cell是人类常生不老的唯一瓶颈。Stem Cell又叫主干细胞,或者干细胞,是人类胚胎重要成分。之所以重要,是因为胚胎的干细胞可以分化成任何的器官,而成人的干细胞则只能分化成有限的器官。
为什么胚胎的干细胞可以变成任何的器官,而成人的不行呢?要是成人的也可以,那么科学家们一直设想如果能够从干细胞(胚胎)上培养出人类的器官,那么当我们老去的时候,换上一个新器官就好了。
直到有一天,我们发现干细胞其实是有记忆的。当它分裂后,虽然一模一样,可是细胞已经纪录了它经过的分裂的次数,这就是细胞身上有一个定时器,计数达到一定程度,就无法分化成其他器官,哪怕细胞再健康,再完美,等到这个计数器到达50(略有差异)的时候,细胞就死去了,没有原因,生命就这样结束了。
这个计数的钟,才是打开和关闭生命的钥匙。

这篇日志让我想起大学的英语精读课。用的是上外自编教材,多数是科普文。
有一篇文章讲克隆,记忆深刻。尤其是里面的一个比喻,用来解释为什么克隆人的生命要比正常人的短。
人的细胞是一个时钟,随着人的成长,这个时钟不断地走。
当人自然繁殖时,传给下一代时钟被拨回去,回归零点,随着新生命的成长时钟从零点开始走。
而克隆人的时钟就是母体原先的那个,如果母体的时钟走到6上,那么克隆人的生命便从6点开始继续走,走到12点,生命结束。

我不禁想,我的时钟走到哪里了?

2004年6月14日星期一

迷迭日志(三十六)

醒来,中午12点。
在早晨的阳光里,睡夜晚的觉。今天实在醒得太晚,明天还是要拨闹钟,早些起床。

出门的时候,有阴沉的阳光。
下了780,沿着长乐路走去550café。
在瑞金路发现一家小服装店,店名是“瑞金一路122号”。路过好几次,从没进去过。今天看到里面有不少女孩在兴致勃勃地挑衣服,于是推门进去轧闹猛。外面看上去象卖中年妇女装的,里面却都是宝贝。都是很好的牌子,DKNY,CHANEL,MISS SIXTY,ANGE,ELAND....,不知是不是仿的,DKNY,CHANEL的衣服从没买过,miss sixty那件小花衣和raffle's橱窗里的正品一模一样,eland本来就很熟悉,一看就知道是正品。T恤均在60-80元。花了80元买下一件雪纺双层纱袖短衫,觉得是意外的收获。几个穿着得体的女孩在里面挑晚礼服,法国ange在太平洋里卖得很贵,一条裙子起码4位数,这里只有1/10的价钱。

坐在550里,翻看Fairy Tales of the Brothers Grimm。
目录里找到一篇Briar Rose。讲一个公主的故事。按字面翻译,公主的名字应该是“蔷薇 玫瑰”。回来看中文版的,译成玫瑰小姐。找了来与大家分享(见附)。

回家的路上,阳光全无。
到家,cctv 6正在播《红高粱》。姜文和巩利演技没话说。推荐值为★★★★★。

附 Brier Rose

50
Brier Rose
Jacob and Wilhelm Grimm

In past times there were a king and a queen, who said every day, "Oh, if only we had a child!" but they never received one.

Then it happened one day while the queen was sitting in her bath, that a frog crept out of the water onto the ground and said to her, "Your wish shall be fulfilled, and before a year passes you will bring a daughter into the world."

What the frog said did happen, and the queen gave birth to a girl who was so beautiful that the king could not contain himself for joy, and he ordered a great celebration. He invited not only his relatives, friends, and acquaintances, but also the wise women so that they would be kindly disposed toward the child. There were thirteen of them in his kingdom, but because he had only twelve golden plates from which they were to eat, one of them had to remain at home.

The feast was celebrated with great splendor, and at its conclusion the wise women presented the child with their magic gifts. The one gave her virtue, the second one beauty, the third one wealth, and so on with everything that one could wish for on earth.

The eleventh one had just pronounced her blessing when the thirteenth one suddenly walked in. She wanted to avenge herself for not having been invited, and without greeting anyone or even looking at them she cried out with a loud voice, "In the princess's fifteenth year she shall prick herself with a spindle and fall over dead." And without saying another word she turned around and left the hall.

Everyone was horrified, and the twelfth wise woman, who had not yet offered her wish, stepped foreward. Because she was unable to undo the wicked wish, but only to soften it, she said, "It shall not be her death. The princess will only fall into a hundred-year deep sleep."

The king, wanting to rescue his dear child, issued an order that all spindles in the entire kingdom should be burned. The wise women's gifts were all fulfilled on the girl, for she was so beautiful, well behaved, friendly, and intelligent that everyone who saw her had to love her.

Now it happened that on the day when she turned fifteen years of age the king and the queen were not at home, and the girl was all alone in the castle. She walked around from one place to the next, looking into rooms and chambers as her heart desired. Finally she came to an old tower. She climbed up the narrow, winding stairs and arrived at a small door. In the lock there was a rusty key, and when she turned it the door sprang open. There in a small room sat an old woman with a spindle busily spinning her flax.

"Good day, old woman," said the princess. "What are you doing there?"

"I am spinning," said the old woman, nodding her head.

"What is that thing that is so merrily bouncing about?" asked the girl, taking hold of the spindle, for she too wanted to spin.

She had no sooner touched the spindle when the magic curse was fulfilled, and she pricked herself in the finger. The instant that she felt the prick she fell onto a bed that was standing there, and she lay there in a deep sleep. And this sleep spread throughout the entire castle. The king and queen, who had just returned home, walked into the hall and began falling asleep, and all of their attendants as well. The horses fell asleep in their stalls, the dogs in the courtyard, the pigeons on the roof, the flies on the walls, and even the fire on the hearth flickered, stopped moving, and fell asleep. The roast stopped sizzling. The cook, who was about to pull kitchen boy's hair for having done something wrong, let him loose and fell asleep. The wind stopped blowing, and outside the castle not a leaf was stirring in the trees.

Round about the castle a thorn hedge began to grow, and every year it became higher, until it finally surrounded and covered the entire castle. Finally nothing at all could be seen of it, not even the flag on the roof.

A legend circulated throughout the land about the beautiful sleeping Little Brier-Rose, for so the princess was called. Legends also told that from time to time princes came, wanting to force their way through the hedge into the castle. However, they did not succeed, for the thorns held firmly together, as though they had hands, and the young men became stuck in them, could not free themselves, and died miserably.

Many long, long years later, once again a prince came to the country. He heard an old man telling about the thorn hedge. It was said that there was a castle behind it, in which a beautiful princess named Little Brier-Rose had been asleep for a hundred years, and with her the king and the queen and all the royal attendants were sleeping. He also knew from his grandfather that many princes had come and tried to penetrate the thorn hedge, but they had become stuck in it and died a sorrowful death.

Then the young man said, "I am not afraid. I will go there and see the beautiful Little Brier-Rose."

However much the good old man tried to dissuade him, the prince would not listen to his words.

The hundred years had just passed, and the day had come when Little Brier-Rose was to awaken. When the prince approached the thorn hedge, it was nothing but large, beautiful flowers that separated by themselves, allowing him to pass through without harm, but then behind him closed back into a hedge.

In the courtyard he saw the horses and spotted hunting dogs lying there asleep, and on the roof the pigeons, perched with their little heads tucked under they wings. When he walked inside the flies were asleep on the wall, the cook in the kitchen was still holding up his hand as if he wanted to grab the boy, and the maid was sitting in front of the black chicken that was supposed to be plucked. He walked further and saw all the attendants lying asleep in the hall, and above them near the throne the king and the queen were lying. He walked on still further, and it was so quiet that he could hear his own breath. Finally he came to the tower and opened the door to the little room where Little Brier-Rose was sleeping.

There she lay and was so beautiful that he could not take his eyes off her. He bent over and gave her a kiss. When he touched her with the kiss Little Brier-Rose opened her eyes, awoke, and looked at him kindly.

They went downstairs together, and the king awoke, and the queen, and all the royal attendants, and they looked at one another in amazement. The horses in the courtyard stood up and shook themselves. The hunting dogs jumped and wagged their tails. The pigeons on the roof pulled their little heads out from beneath their wings, looked around, and flew into the field. The flies on the walls crept about again. The fire in the kitchen rose up, broke into flames, and cooked the food. The roast began to sizzle once again. The cook boxed the boy's ears, causing him to cry, and the maid finished plucking the chicken.

And then the prince's marriage to Little Brier-Rose was celebrated with great splendor, and they lived happily until they died.

迷迭日志(三十五)

这几天,想起大学的生活,已经有点忆往昔的感觉了。
记起一个大学老师说的话:“我年轻的时候,背一个法语单词就象吃了块大排骨一样。”这几天我也算是吃了好几块西班牙大排骨。

白天很热。等天色沉了下来,房间慢慢凉了,开始看书。
夏夜读书,一直是我的喜好,觉得赚了额外的光阴似的。

翻看这一年来的翻译作业,当时做得辛苦,事后却忘得干净,越想越觉得亏。索性打成文本,存进我的blog,一来复习,二来方便资料的查阅。
打着打着,心里真难受。学了西语才知道,自己的法语是如此了得。用金庸里的武功等级作比较,西语处于美女拳1级,法语已是四象掌100级,越是等级低,越是容易被pk,当然,最近pk我的是一群西班牙大排骨。

这几天,我亦觉得自己幸福。从前给一个念高中的女孩补习数学,她好几次都对我说,很羡慕我,事事遂愿,活得自由自在,她父亲很有钱,在陆家嘴花园买了大房子给4个孩子住,一个月花在孩子身上的钱就近万,可是她成绩太差,都不好意思开口要这要那,有钱又何益。其实,不遂心的事情常常有,活得自由,是真的。
想来,她刚高考结束。

幸福的状态很明了,对于我,就是想看书,想学习新事物,能够坚持,偶尔有多余的钱去逛街,对物质不依赖,周围没有太苛求我的人,这样就是很淡很好的生活,幸福的样子一清二楚。
有人说,世界上只有20%的人快乐着,80%的人永远都不快乐,我要努力,好好呆在这20%里。

我开始收起昆德拉,安妮宝贝,渡边淳一的书,放弃这类由较少经历获得较多文字的作者,搬出三毛,老舍,朱自清,川端康成,他们的文字没有诡异的味道,是岁月的积淀。

明天打算去咖啡店,花一个下午的时间看格林童话,喝一大杯cappuccino。

2004年6月10日星期四

迷迭日志(三十四)

连着两天在外面疯,昨晚走了7站路回家,到家看了一会咖啡店就睡了。

早晨9点起床,吃了两块蛋糕,jazz+cacahuète,泡一杯山楂果,放了20g raw sugar才觉得不酸。
下午良心发现,跳了500个绳子。
打开电视,cctv8正好在放国际新闻,看到Président Jacque Chirac,播音员的英语让我异常想听法语。
开了real one听radio france international。
好几天没听法语,再听到的时候觉得熟悉,喜欢。
这几天法国的学生在考baccalauréat,世界各地的学生总是都要参加那么一场高考。

前几天试着自学spanish,找了很多网站,自学书籍,r的音既不象英语又不象法语,和d也千差万别,有磁带录音还是读不来。打电话去乐宁教育中心,1580元魔鬼训练一个月,想想就已累倒,7月份要办很多手续,没有整块的时间,于是死了心决定在家学哑巴spanish。今天居然找到个不错的网站,老美的东西就是浅显易懂,一个晚上的功夫,倒也能西腔西调读上几句了。

2004年6月8日星期二

迷迭日志(三十三)

昨天半夜,听到有人摁门铃。
开门,是哥哥。
手里拿着西瓜和大袋巧克力,塞给我,他说在纳凉。门都没进就走了,说要买箱苹果给外婆送去,我faint 100次。

嫂嫂发短消息问我,最近忙不忙。手机里只剩1角钱,回CDMA的短消息是不够的,只能拨她电话。
我:“喂~”
嫂嫂:“你的声音怎么象在做贼?”
我:“爸爸妈妈都睡了,怕吵醒他们。”我尽量压着声音和嫂嫂说话。
嫂嫂:“泡泡给你的巧克力吃了伐?”
我:“没有吃,我在减肥。”
嫂嫂:“不要噱头好来兮~”
我:“我真的在减肥啊,最近吃得很少。”
嫂嫂:“是不是一天只喝一杯白开水啊?”
我:“晕,那是自虐啊!”
嫂嫂:“最近ESPRIT和Red Earth内买六折,你有什么想法伐?”
我:“没钱,没有想法。”
嫂嫂:“你什么时候放假啊?”
我:“我都闲了好多天了。”
嫂嫂:“那么爽啊?”
我:“闲得想减肥。”
嫂嫂:“你买根绳子跳跳吧,八百伴有的,才十几块。”
我:“买根绳子就不用跑八百伴了好伐。你陪我去吉买盛看看。”
嫂嫂:“好的,你礼拜三过来玩伐,我休息,顺便让我看看你的减肥效果。”
我:“好的。”

我的表嫂。抽Sobranie,打很多耳洞,Rojam蹦di到天明的女子。我的同龄女子。和我有许多共同的爱好,比如,喝避风塘的珍珠奶茶,吃早苗的奶香片,在Esprit里不买正经衣服,只爱钥匙扣,零钱包,背包,鞋。

今天早晨睡到10点,还不能醒。也因此觉得自己幸福,想起从前6点早起的日子。
起来洗澡,吃早饭。
化妆的时候才知道皮肤好是那么重要。每次上粉底都发觉自己的鼻子有点褪皮。花了半个小时,化了一个见不得人的妖姬妆,give up! 用黄瓜蜂蜜卸装水把所有的粉都擦掉。磨磨蹭蹭到11:30,素面朝天地出门。
中午,和Beney一起吃水煮牛肉和米饭。我吃完所有的青菜和粉丝。
下午在550café看书。蓝色透明的小鱼呆呆看了很久,打一个哈欠,游开了。原来,小鱼会打哈欠,会发呆,会睁着眼睛睡觉。
在ebase买黑色的遮阳帽子,上面印着鲜艳的黄颜色字母,9。
9是不是代表离开?
然后是window shopping。

Beney送我上车。
车开到南车站路的时候,邻座的女子开始呕吐。不知是妊娠还是晕车。她一定是知道自己会呕吐的。拿出塑料袋子盛秽物。不停地呕吐。有时停下来,等待下一次呕吐。我递给她纸巾,她接过,想道谢,但是说不出。我看着窗外,把窗微微打开,透些风。我望着别处,不看她。我知道每一个人都不愿意将弱点暴露在别人的窥视里。后来平静了。她又向我道谢。我看到她呕得眼睛都湿了,目光很温婉。手机响,她接起电话用上海话生硬地回答。这是很典型的上海女子。知道自己的弱点,背负着,该面对的事情照旧面对,该享受的事物决不迟疑。人前喝金茂凯悦的高价咖啡,穿CHANEL套装,其实内心有很潮湿的地方,喜欢的不过是espresso的心情和温柔的棉布衣。这些,我们都懂。

到家。妈妈在玩扑克拖拉机。
我吃了为我留的清蒸鲈鱼和鸡毛菜,小半个西瓜。

2004年6月7日星期一

小店

把咖啡店从博车路9812号搬走,Beney说时机已经成熟。

我们一直都觊觎陕西南路地下季风书店那块地皮。但那里也有诸多不便。例如晚上要上锁切电。

客人一定是不愿意坐在黑暗里喝咖啡的。没有音乐,在黑暗中,蔷薇磨豆子,Beney数钱,鱼儿洗杯子,倒是便宜了觅落,偷偷喝完客人的果蔬优酪。

上海开始热,然后又冷,下雨,又热。

咖啡店仍然在博车路9812号惨淡经营。

地下铁里有点闷热。窗外在下雨。
Beney进来的时候,雨停了。
午饭恹恹地,什么都不想吃。

从塑料衣袋里取出新买的夏衣给他试穿。一开始有点担心,M号的衣服穿着会紧身。他一件一件试给我看。他穿什么衣服都好看。我笑着研究衣服的胸围。他有点不好意思地站在那里。对着我笑,说喜欢。

Beney留下整理唱片,招待客人。

我回家冲澡。
最近身材收敛一点。从衣橱里取出前年买的旗袍,穿上正好。粉色的小花深深浅浅,隐隐绰绰。布扣子很有韵味。
为什么提到吊带裙子总是深红色的,棉麻的,许多写作的女人似乎都有这样的一条裙子。
我也在衣橱里找到一条同样的裙子。我不记得什么时候买的。深红色,棉麻的质地,细吊带子,没有侧链,一穿到底。ESPRIT的logo贴在后内侧,舒适的棉。

折回咖啡店。信箱里有一封信。

博车路9812号
Sweet^Briar (收)

是香槟为咖啡店作的画。白色的蔷薇。夏天的蔷薇。

篱落三白,
夏色七分,
半入明媚,
半入味,
蔷薇。

谢谢香槟。赠我如此好的文字和花朵。这些月白色的蔷薇,是穿着旗袍的蔷薇。洒满1920年上海夏天的月光。

走进咖啡店,Beney做了大块的红提慕斯,给我做午茶,喝日本Chai。

我喜欢吃一小个一小个的水果,慢无目的地,吃很久,且吃且停,提子,枇杷,荔枝,草莓,樱桃,杨梅...

有时,我们一起逛街。一路喝好几个店的cappuccino。都是小杯的。
新天地麦咖啡的cappuccino相当浓郁,店员不很专业,穿着红色的员工服,仍然是卖汉堡薯条的神情。大半杯espresso,只有极少的空间装蒸奶和奶泡。这样的酸度很适合我。黑色咖啡盖子上写着JOSCO。
550café下午饮咖啡送西点。只喝cappuccino。第二次用自己的星座杯喝咖啡。马赛克的桌子,透明的小鱼缸,红色的鱼,尾巴象婚纱的裙摆,极红极红,只最后,有点泛白,被自来水漂的。我伸出一个手指,搅出一个小水泡,小鱼非常不安地望着水泡,张开嘴巴。水泡消失的时候,它是失望的。Beney说我喝cappuccino的时候小鱼张着嘴巴呆呆地望着我,它是无法理解我的,为什么这样吞咽液体,这不是张口就来的么?我告诉它,我是一株植物,只能呼吸空气。它不明白,它对我是失望的。Beney把我的手指从小鱼缸里拿出来,他说小鱼胆小,且很难分辨眼前的玻璃,生活在小鱼缸里的鱼儿经不起追逐。

花剩100块钱的时候,Briar会非常不知趣地在SILVER THai看中135元的细银戒指。
买戒指的理由只有两个,一是因为不马上买就会被卖掉。二是因为不戴上这枚戒指没法读书写字煮咖啡。或许这真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由。或许,是Beney对我太好。我的caprice总是很快被满足。


回到咖啡店。

有朋友送来一排小盆的指甲花。开得很好。放在窗台上。

有Seven的留言。我回复,告诉她再次走进咖啡店时,一定为她做好doppio。
Seven又来,只烘焙完一半的豆子,我递给她一杯solo,她笑着说不急。
知道Seven这个女子,是在一条留言里,一个简单的blog,只有两篇日志,一篇是香蔷薇的缺陷 。
翻看她的日志,知道她和我一样逛百盛,逛路旁兜售杯子的小摊,对Jessica有好感,这已足够。

我对许多人,许多事,是怀念的。cici,asymm,raincie,morello 她们都曾经是我的过往。
我没有朋友,只有过往。我念念不忘。
她们走了。我不要她们回来。
回不来了。那就不要回来。
回家的路没有了。
博车路9812号在很深很深的地下,我想她们是回不来了。

Asymm回店里。我很意外。她平静地出现,对我说你好。栗色布裤子,白衬衣,All Star缎子波鞋。无名指上戴着一枚小指戒,黑色矿石的小花,中间是红色的半宝石。她调皮地告诉我,她很饿,不要喝咖啡,想吃中国菜。我有点无措。什么材料都没有。我疼爱她,犹如疼爱自己的过往。
用咖啡壶煮了些麦片,黄油煎了两个鸡蛋,她说好吃。我们,一个在柜台外,一个在柜台内,面前是盛了燕麦粥的咖啡杯和盛煎蛋的咖啡碟子,聊些近事。

因为要远行的缘故,开始考虑DC的问题。在美能达的10倍大变焦和Olympus的C-5060广角王之间犹豫,如果,虚拟的背景对我不是太重要的话,选择C-5060 Wide Zoom 是理想的,多个子集且高清晰度。买数码产品收集资料是件烦心的事情。

Asymm知道我要去冷极的地方,说这样很好。她说她会去南美。

我们都不是文艺女子。不会评论电影,不爱音乐,不懂西洋画,洋文也很生疏。都喜爱阅读,看书的时候会笑起来,然后发觉没有人在听自己的声音,永远都没有。都不会浮水,时常买不同的波鞋,走很多路。

橘子的音像店开到很晚。我不知是否成都的女子除了美丽以外,都是如此真性情。

周杰伦的广告片《声色系情缘》里的精灵,是个14岁的成都女子。那滴泪水融入布拉格的古土时,她在微微笑。

点击hsfz.net的小图标,看到最后进来的十位客人。好奇地点击他们的来源地,有时会发现一个陌生的客人做了métrocafé的连接,我也会留下客人的地址,我很懂得珍惜。

即日起métrocafé将推出新的饮料,冰镇CHai,记录地下铁咖啡的生活,该栏收录所有的CHai日志。

P.S.
听说hippy把茶馆从上海的衡山路搬去西湖边的北山路,这是个结庐人境而不闻车马喧的好地方。很支持hippy搬走,eheh,地下铁咖啡少了一个竞争对手(本来是不该提的,美好的祝愿藏在心里)。

2004年6月4日星期五

派送和拾荒

早晨起来洗澡。整理论文。
9点半出门。到学校打印我的论文终极篇,交院办。
然后去生活区食堂吃糟溜鱼片。

学校里在搞派送。
进进出出送了n包铭咖啡。

到8楼教室,同学们手里都拿着一包咖啡,喜气洋洋的。小na进来朝我扬了扬她收到的赠品。
学校里的派送活动是无聊生活自娱自乐的片段。

在上外,即使两袖清风,还是可以活得比较滋润的。
天热了,送乌龙茶,还是无糖的,讲究科学和美体。
吃完饭,有送木糖醇。
小饼干自是不计其数,已经拿恹。
清茶无糖有糖都送。
外面没有卖的也送,比如贺曼的沐浴露和洗发水。(只听说过卡片,不知道什么时候贺曼染指日用品了。)
有一次中午,我在校园里晃半圈,碰上强生搞活动,送了一副隐型眼镜。
还有一次,从图书馆出来。一个男生上来送水果糖,我接过,说谢谢。派送员感动得不得了,又给了我三包。那天Beney来接,把剩下的一包糖拿出来分与他吃,有点象幼稚园的小朋友,吃了一路。

不劳而获是被派送者的心理。

昨天夜里,看三毛的《拾荒梦》,看着看着就笑出来了。
拾荒,说白了就是捡垃圾,不劳而获是其心理之一。

拾 荒 梦
——永远的夏娃

在我的小学时代里,我个人最拿手的功课就是作文和美术。当时,我们全科老师是一个教学十分认真而又严厉的女人。她很少给我们下课,自己也不回办公室去,连中午吃饭的时间,她都舍不得离开我们,我们一面静悄悄的吃便当,一面还得洗耳恭听老师习惯性的骂人。

我是常常被指名出来骂的一个。一星期里也只有两堂作文课是我太平的时间。也许老师对我的作文实在是有些欣赏,她常常忘了自己叫骂我时的种种可厌的名称,一上作文课,就会说:“三毛,快快写,写完了站起来朗诵。”

有一天老师出了一个每学期都会出的作文题目,叫我们好好发挥,并且说:“应该尽量写得有理想才好。”

等到大家都写完了,下课时间还有多,老师坐在教室右边的桌上低头改考卷,顺口就说:“三毛,站起来将你的作文念出来。”

小小的我捧了簿子大声朗读起来。

“我的志愿——
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拾破烂的人,因为这种职业,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的空气,同时又可以大街小巷的游走玩耍,一面工作一面游戏,自由快乐得如同天上的飞鸟。更重要的是,人们常常不知不觉的将许多还可以利用的好东西当作垃圾丢掉,拾破烂的人最愉快的时刻就是将这些蒙尘的好东西再度发掘出来,这……”

念到这儿,老师顺手丢过来一只黑板擦,打到了坐在我旁边的同学,我一吓,也放下本子不再念了,呆呆的等着受罚。

“什么文章嘛!你……”老师大吼一声。她喜怒无常的性情我早已习惯了,可是在作文课上对我这样发脾气还是不太常有的。

“乱写!乱写!什么拾破烂的!将来要拾破烂,现在书也不必念了,滚出去好了,对不对得起父母……。”老师又大拍桌子惊天动地的喊。

“重写!别的同学可以下课。”她瞪了我一眼便出去了。

于是,我又写:

“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夏天卖冰棒,冬天卖烤红薯的街头小贩,因为这种职业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空气,又可以大街小巷的游走玩耍,更重要的是,一面做生意,一面可以顺便看看,沿街的垃圾箱里,有没有被人丢弃的好东西,这……”

第二次作文缴上去,老师划了个大红叉,当然又丢下来叫重写。结果我只好胡乱写着:“我长大要做医生,拯救天下万民……”。老师看了十分感动,批了个甲,并且说:“这才是一个有理想,不辜负父母期望的志愿。”
............

爱捡垃圾的人,除了喜欢不劳而获,还喜欢下一刻的未知。拾荒常常会有意外的惊喜。

垃圾虽是一样的垃圾,可是因为面对它的人在经验和艺术的修养上不同,它也会有不同的反应和回报。

在我的拾荒生涯里,最奇怪的还是在沙漠。这片大地看似虚无,其实它蕴藏了多少大自然的礼物,我至今收藏的一些石斧、石刀还有三叶虫的化石都是那里得来的宝贝。

更怪异的是,在清晨的沙漠里,荷西与我拾到过一百多条长如手臂的法国面包,握在手里是热的,吃在嘴里外脆内软,显然是刚刚出炉的东西,没法解释它们为什么躺在荒野里,这么多条面包我们吃不了,整个工地拿去分,也没听说吃死了人。

还有一次西班牙人已经开始在沙漠撤退了,也是在荒野里,丢了一卡车几百箱的法国三星白兰地,我们捡了一大箱回来,竟是派不上什么用场,结果仍是放在家里人就离开了,离开沙漠时,有生以来第一回,丢了自己东西给人捡,那真说不出有多心痛。

我们定居到现在的群岛来时,家附近靠海的地方也有一片垃圾场,在那儿,人们将建筑材料、旧衣鞋、家具、收音机、电视、木箱、花草、书籍数也数不清,分也分不完的好东西丢弃着。

这个垃圾场没有腐坏的食物,镇上清洁队每天来收厨房垃圾,而家庭中不用的物件和粗重的材料,才被丢弃在这住宅区的尽头。

也是在这个大垃圾场里,我认识了今生唯一的一个拾荒同好。

这人是我邻居葛雷老夫妇的儿子,过去是苏黎世一间小学校的教师,后来因为过份热爱拾荒自由自在的生涯,毅然放下了教职,现在靠拾捡旧货转卖得来的钱过日子。

在他住父母家度假的一段时间里,他是我们家的常客,据他说,拾荒的收入,不比一个小学老师差,这完全要看个人的兴趣。我觉得那是他的选择,外人是没有资格在这件事上来下评论的。

我的小学老师因为我曾经立志要拾荒而怒叱我,却不知道,我成长后第一个碰见的专业拾荒人居然是一个小学老师变过来的,这实在是十分有趣的事情。

这个专业的拾荒同好,比起我的功力来,又高了一层,往往我们一同开始在垃圾堆里慢慢散步,走完了一趟,我什么也没得着,他却抬出一整面雕花的木门来送荷西,这么好的东西别人为什么丢掉实在是想不透。

我的拾荒朋友回到瑞士之后不久,他的另一个哥哥开车穿过欧洲再坐船也来到了加纳利群岛。这一次,我的朋友托带来了一架货真价实的老式瑞士乡间的运牛奶的木拖车,有三分之二的汽车那么长,轮子、把手什么都可以转。它是绑在车顶上飘洋过海而来的一个真实的梦。我惊喜得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接着,一本淡绿封面,精装,写着老式花体英文母,插画着精美钢笔线条画的故事书《威廉特尔》轻轻的又放在我手里,看看版本,竟是一九二○年的。

这两样珍贵非常的东西使我们欢喜了好一阵,而我们托带去的回报,是一个过去西班牙人洗脸时盛水用的紫铜面盆和镶花的黑铁架,一个粗彩陶绘制的磨咖啡豆的磨子,还有一块破了一个洞又被我巧妙的绣补好了的西班牙绣花古式女用披肩。当然,这些一来一往的礼物,都是我们双方在垃圾堆里掏出来的精品。

(看了上面这两段,我也恨不得立即背个小包雇头骆驼往沙漠里赶。)

拾荒不一定要在陆上拾,海里也有它的世界。荷西在海里掏出来过腓尼基人时代的陶瓮,十八世纪时的实心炮弹、船灯、船窗、罗盘、大铁链,最近一次,在水底,捡到一枚男用的金戒指,上面刻着一九四七年,名字已被磨褪得看不出来了。海底的东西,陶瓮因是西班牙国家的财产归了加地斯城的博物馆,其他的都用来装饰了房间,只有那只金戒指,因为不知道过去是属于什么人的,看了心里总是不舒服,好似它主人的灵魂还附在它里面一样。

2004年6月3日星期四

迷迭日志(三十二)

睡下去的时候是凌晨3点。准备了3页présentation。
很久没有早起,6点起床去学校。
8点答辩。
10点结束,回家。
12点到家。
很热,身体不适。
吃西瓜,看电视。
我看电视极少极少。只有偶尔,电视对我有吸引力。

下午看了一部法国电影。讲德国人,法国人,犹太人。一个猪肉供应商。
3点的时候昏睡过去。开着音乐播放器。
7点半起床,吃饭。看博。

看到阿平的日志,下载王菲的全面体演唱会。
看了一半。
倒橙汁。
写blog。然后去洗澡。

2004年6月2日星期三

日记本,香槟及其他

亲爱的客人,今天的日志比较长,请先泡一杯咖啡,然后开始。

到了吃杨梅的季节。杨梅的汁水酸甜,入口的第一感觉是自己刚淋了一场盛暑的阵雨,似乎还能闻到雨水的味道。吃酒浸杨梅形成的味觉反射。
晚上妈妈做芥菜肉饺,很鲜。
我吃饺子的时候非常不象南方孩子,起码要吃20个大水饺。

这几天闲置在家,生活悠然。几位高邻把《地下铁里的咖啡店》连接成《悠闲的地下铁咖啡生活》。这很符合我现在的境地。
太平洋的地下室里有卖薄荷,种子65元/包。打算买来种在地下铁咖啡里,陪我一起悠闲,看我离开,等我回来。
薄荷的气味很特别,是味道里的黑色,悠闲的主人才能种出那种味道,如同黑色,曼妙的身材才显韵致。
各色牌子的口香糖都有薄荷的口味,那种说不清的绿色的味道,比黑加仑轻浅,比蓝莓耐心。

坐在桌子前面,准备答辩内容。在紫色缎面的日记本里用铅笔轻轻写字,柔软的纸,书写的时候是在享受。这是Beney给我的奖励。在星巴克买的。每过几页都有恰到好处的插图,配有文字。

这些咖啡物语,我只能用“悠闲”和“简单”来形容。
摘抄进日志里,与所有的客人共享。


每一杯咖啡都有一段心情故事,
每一个喝咖啡的人都是故事的主角......

earth
四月的一个晴朗的早晨,
在starbucks,
遇见一杯百分百的摩卡。

fire
花一个下午,也搞不清楚,
这杯拿铁是加了牛奶的咖啡还是加了咖啡的牛奶,所以决定再喝一杯。
(Beney说,这句话像我说的,我说我不会说这样的混帐话,我根本就不喝拿铁。)

water
午后的咖啡馆,
心情似阳光般慵懒,
一杯cappuccino,
时间变得缓慢。

wind
深冬的晚上,
浅啜着一杯焦糖玛奇朵,
明明是飘雪的季节,
我却闻到了春天的味道。

fire
没有烈火的烘焙,
怎会有咖啡的浓香。
没有咖啡的刺激,
又怎会有灵感的激荡。

wind
你没看到过风,
却无法否认风的存在;
有人会不喝咖啡,
却没有人能抵御咖啡香的诱惑。

wind
没有情人的情人节,
因为有了一杯配上Verona蛋糕的椰香拿铁,
忽然有一种甜蜜的感动。

wind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生与死的距离,不是天各一方,
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
你却告诉我,这最后一块提拉米苏不属于我。

water
有了咖啡豆的介入
无味的水也能蜕变为
令人回味无限的咖啡
有了咖啡的调和
匆忙的人生也变得悠闲

water
正好靠着大大的玻璃窗
正好对着一整片阳光
正好有一点点空闲
正好有espresso可以点
真好,这世界。

earth
再淡的咖啡
也尝得出大地的芳香
再平凡的日子
也能找到生活的真谛

fire
一杯喜欢读散文诗的咖啡
一杯懂得修身养性的咖啡
一杯善于发呆的咖啡......

最后两则为starbucks广告。
虽然星巴克是地下铁咖啡的商业竞争对手,但为了内容的完整性,不做删节。

我不在家,就是在starbucks,
不在starbucks,
就是在去starbucks的路上。

传说有一种魔法,可以令时间停止,
在starbucks,我想,我找到了。




看到香槟的新日志,心里很受用。
摘录如下。2004-6-2

永远的 Je m'appelle Hélène
xiangbing
13:59 PM

刚写完5月最后一天的日志,Blogcn.com又闭关修炼了。
这次没有像以前那样感到沮丧,因为它终于进行建设性的改进。出关后,速度果然快很多。

Blogcn.com闭关的这两天,去星巴克。
孤零零地喝着玛奇朵,看一个人的月亮。

留言板上有鱼儿的旧留言。觉得自己有点两极分化的倾向。

走出星巴克,去地下铁。
那里有咖啡的音乐,咖啡的心情,和咖啡店里偶尔推门进来的人。

从夜晚到午夜,从午夜到清晨。
喝了MOCHA , MACCHIATO ,再想要星冰乐的时候发现没了,有一点点失望。大概和MACCHIATO并在一块了。
就一个人静悄悄地坐在窗口看往期存档,一页页看过去。连论文都看了,虽然看不懂。

很安静很安静的店里。
音乐不断地从老式的留声机里流淌出来,流到我的玛奇朵里,
漫漫的,
长长的。
很想就这样醉死在我的咖啡里不再醒来……

耳边不时夹杂着客人的交谈声。
有客人走进来,对蔷薇说:你好,我们交换名片吧。
也时不时地听人讲很喜欢那个古董留声机,问主人beney哪里可以弄到。
蔷薇淡淡地礼貌,beney客气地答复。

我靠着窗边,发呆。
手支着下巴,不让灌满了咖啡,音乐,和法文的脑袋掉下来。
这时有个客人大声说把留声机卖给我就行了!
我正出神得着迷,听到这样的祈使句,和蔷薇一样感到不高兴。
为什么会有人进来了不喝咖啡,却要求私家咖啡店提供免费的服务。这让我想到那些去肯得基只为了方便的人。
何况,就算拿走了留声机,无论是放在钟表修理店,理发店,或是路边山东料理馄饨摊,都不合适。
因为它只属于咖啡店。

起初是经过地下铁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这家咖啡店。
后来喜欢那里的咖啡和音乐,常常去地下铁。
惊异于在那里发现了某种极熟悉的味道,
一些似曾相识的感觉,一些不谋而合的品觉,
合着留声机的寄托,搅拌在一起发梦。
浓得再也化不开……

当看到自己想要的模模糊糊的梦想由他们实现了清楚地坦呈在面前,
欣赏地笑笑,
啜了杯子里一口玛奇朵。
轻舔去唇上的泡沫,
像温柔地轻吻他的唇。

留声机在嘎吱嘎吱地轻声响着Je m'appelle Hél……

最最喜欢的Je m'appelle Hél

永远的Je m'appelle Hél

搭地铁回家

不再坚持一个人的孤独的梦想

xiangbing 发表于 >2004-6-2 13:59:24←

感谢香槟的文字,
感谢Beney的日记本,
感谢所有在此停留的客人。

2004年6月1日星期二

儿童节

关于儿童节。关于童年。

我的童年是比较平淡的。
我几乎从不用文字去纪念它。
小学里每年的六一,都有点期待。
等着评好苗苗,三好学生,等着发奖状和作为奖品的记事本。
学校组织看一次电影并称之为表彰大会。
中午父亲来接。
我给他看我的奖品奖状,喋喋不休地快乐着。
下午父亲带我去公园,买气球和小包的QQ软糖,是各种颜色的小熊。
小学里最后一次六一,父亲带我去徐家汇,坐刚刚开通的地下铁,非常希奇。那天下雨,徐家汇有点荒凉。

上了初中,对六一不再有什么期待。对记事本失去兴趣。高中的时候过五四,还没实行长假,所有的学生一起去看电影或者舞台剧。下午照常上课。

我将自己的22年分为3个阶段。
童年,沉浸于童话。
青少年,看小说。
成年,偏爱散文体。我注意到自己的这个阶段是最近才开始的。标志是对于小说的兴趣衰退。

什么是蔷薇?

有些客人的留言让我觉得有必要写下这篇日志,介绍一点常识。

1.什么是蔷薇
蔷薇是蔷薇科蔷薇属中某些观赏种类的泛称。如黄蔷薇(有人称之黄玫瑰,这是比较通俗的叫法),香水蔷薇,粉团蔷薇。
这些植物茎有刺,叶互生,奇数羽状复叶。

2.蔷薇科
蔷薇科(Rosaceae),属双子叶植物纲。
本科包括许多著名的果树和花木,如桃,梅,李,杏,苹果,梨,玫瑰,月季,樱桃等;有的可供药用,如仙鹤草的全草,枇杷的叶,木瓜的果实等。